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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发作

抑郁发作
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/12/4 16:55:54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编码:32 抑郁发作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,与其处境不相称,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,甚至发生木僵。严重者可出现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。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。

【症状标准】以心境低落为主,并至少有下列4项:

(1)兴趣丧失、无愉快感;

(2)精力减退或疲乏感;

(3)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;

(4)自我评价过低、自责,或有内疚感;

(5)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;

(6)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;

(7)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醒,或睡眠过多;

(8)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;

(9)性欲减退。

【严重标准】社会功能受损,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。

【病程标准】

(1)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。

(2)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,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。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,在分裂症状缓解后,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。

【排除标准】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,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。

【说明】本抑郁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。
ICD编码:F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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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1 轻性抑郁症(轻抑郁)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,发作符合32抑郁发作的全部标准。
ICD编码:F3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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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除了在32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,增加“无幻觉、妄想,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”之外,其余均符合该标准。
ICD编码:F32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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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除了在32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中,增加“有幻觉、妄想,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”之外,其余均符合该标准。
ICD编码:F3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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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4 复发性抑郁症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【诊断标准】

(1)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,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,有过另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;

(2)以前从未有躁狂符合任何一型躁狂、双相情感障碍,或环性情感障碍标准;

(3)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,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抑郁发作。

ICD编码:F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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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41 复发性抑郁症>>复发性抑郁症,目前为轻抑郁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符合32.4复发性抑郁的诊断标准,目前发作符合32.1轻抑郁标准。
ICD编码:F33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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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42 复发性抑郁症>>复发性抑郁症,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符合32.4复发性抑郁的诊断标准,目前发作符合32.2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。
ICD编码:F33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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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43 复发性抑郁症>>复发性抑郁症,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符合32.4复发性抑郁的诊断标准,目前发作符合32.3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。

ICD编码:F33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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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:32.9 其他或待分类的抑郁症
分类:
(3)心境障碍(情感性精神障碍)
   (32)抑郁发作
诊断标准:
ICD编码:F32.8;F32.9;F33.8;F33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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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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